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匆匆住客:好评
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,交通方便,停车方便,吃住都很方便。
随遇而安:好评
服务很差,下次去不会再去住了
会员2748:好评
有朋友来,事先和前台说了,几号房间有访客,直接让上来,前台也答应说知道了。等朋友到大堂让其刷电梯卡,前台非要身份证,连给驾驶证都不行,朋友没带,就不给上来,直接吵起来,我自己跑下楼去按电梯,接朋友,安慰朋友。大白天的访客都不给进来,以后再也不会住了